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9】76号)规定,我院严格遵守,并按照规定学院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具体办法如下:
一、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二、学院在新生入学时收取空调、热水器、直饮水机押金,毕业时无损坏退还至学生。
三、学院不代收学生教材费,每年由书商直接面对学生销售。
四、军训服装和生活用品由供货商到校直销。
五、免费为学生办理一张校园卡。
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额(元) | 备注 |
1 | 学费 | 按市物价局专业收费审批标准收(后附明细表) | |
2 | 住宿费(每生每年) | 1200 | 渝轻职院〔2019〕23号 |
3 | 空调、热水器、直饮水机押金 | 200 | 新生入学时收取、毕业时无损坏退还 |
2020级学生收费标准: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4日